史上最严《广告法》实施近月 虚假化妆品宣传仍存
发布时间:2015-10-13 09:53
9月1日,史上最严格《广告法》来临,201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法与现行的广告法相比,修改幅度较大,涉及面广,对原来的很多内容和规定进行了扩充和细化,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切实调整政府职能,加强市场监管的要求。实施近一个月以来,却依然在很多行业内存在大量的虚假宣传和不实信息。
究其原因,主要还是源于监管困难或难以自律。比如化妆品等重要行业内,法制意识淡薄,甚至初始目的就是坑蒙拐骗的商业诈骗。在这种法律不可能顾及一切角落的地方,虚假宣传和伪劣产品,几乎就是划上了等号。
比如曾经喧嚣一时的“微商面膜”,号称高新科技、先进技术,最终却被曝光:不仅采取了类似传销的上下线销售模式,更是属于低劣三无产品,违法添加过量激素,造成了众多消费者面部肌肤的永久性伤害。
虚假的化妆品宣传
化妆品行业,品牌多而杂乱、监管难度偏大、市场进出隐蔽迅速,从而一直处于质量监控风险的高发区,行业的负面消息一直就没有断过。
从多年之前某知名一线护肤品牌检出禁用物质铬和钕,到洗发水查出含有潜在致癌物质二恶烷,品牌化妆品的原料安全问题一直都备受全社会关注。
“别的国家注重监管原料,中国却注重监管生产。”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管处处长谢志洁,早在去年的化妆品国际交流论坛上就明确指出,中国化妆品监管重心过于靠近前端,应该建立科学的市场准入和风险管控原则。
来自特种化工行业巨头德国赢创工业集团的研发专家也指出,真正严谨、科学的化妆品原料的研发和生产,包括对化学和天然物质的研究和提取,都需要进行基于安全性的研究。对宣称的任何功效,都是进行成分分析、药理分析、并且完成体功效测试和配方研制等流程,谨慎、严谨而科学。
然而,由于化妆品的超额利润诱惑,市场内一直充斥假冒伪劣产品,质量问题层出不穷。对消费者伤害最大的,其实是非正规渠道采购、生产,并且完全不受监管的非法产品。
针对化妆品市场的过度营销问题,政府相关部门一直在加强监管力度。7月20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目的明确指向化妆品市场所存在的乱象,坚决禁止各种夸大和欺骗性质的化妆品功效宣传。
根据送审稿,化妆品生产者需对化妆品功效宣称负责,化妆品的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依据可以是相关文献资料或者研究数据。化妆品生产者应当将有关文献资料、研究数据或者功效验证材料,在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此外,送审稿还规定,发布虚假化妆品广告的,可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暂停销售,并向社会公布。仍然销售该化妆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化妆品,并处以罚款。
备受质疑的“零添加”
目前市场上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纯天然”、“零添加”化妆产品,针对消费者对于化工产品的天生警惕,大打反向品牌优势,一时间,也获得诸多追捧。
在全民追求安全、自然和回归原本的心理趋势下,这类化妆品牌代表了一部分技术发展方向。但不可否认的是,随着“零添加”概念的迅速走红,这一“农本、天然”概念却受到了越来越多的质疑。
这类纯天然、零添加的化妆产品,并不一定都经过严格的材料分析,其原料成分的医学成分和医理效果并未经过严格的检验和鉴定。化妆品中的某些天然成分,本来就属于添加物的范畴,而且某些天然成分也可能存在先天性的药理损害性。
此外,真正全天然、零添加的化妆品,不一定就符合严格的质量监管标准。化妆品要实现绝对的零添加是不可能一蹴而就的,这其中面临着严峻的技术考验和成本压力,要做到真正的零添加,整个行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更重要的是,真正百分之百纯自然、零添加的化妆品,似乎存在最根本的问题,就是无法制造出符合标准的合格产品。比如缺乏了乳化剂,就无法实现油、水之间均匀分散的乳化作用。而缺乏了必要的抗氧剂,化妆品就会迅速变质或失去效用。
对此,市场上一些化妆品牌是采取了“部分忽略”的宣传策略,将一些必须含有的化妆品原料避而不谈,从而实现虚伪的“零添加”概念。而一些三无产品或非正规厂家产品,则完全放弃了对产品质量的控制,对成分更是胡乱吹嘘。对这些声称不含任何非天然成分的产品,恰恰应该保持最大的警惕。